善用外勞•必先瞭解外勞(摘自營造業成本控制文集

 國家與國家之間,因為經濟發展程度不同、個別條件不同,會有不一樣的就業機會。當甲國家創造出比較多的就業機會(通常待遇亦較高),則容易吸引乙國家的勞工前往就業,早期台灣勞工前往中東、近年來東南亞勞工前來台灣即是。

 1992年三月五日,太平洋建設公司承攬台北市捷運北投機廠工程,依法引進 144 名泰籍勞工。隨著工程承攬量的增加,目前來自泰國、菲律賓的外籍勞工約在一千五百名上下,因此外籍勞工的管理成為工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的部分。

太平洋建設公司第一次引進外籍勞工時,筆者即參與先前的規劃作業,如人員分組計劃、出工管理辦法、工作細則、獎勵查核辦法、薪資計算辦法、庫房工具管理辦法…,並設計所有管理表單及薪資計算軟體等。

同年五月,帶領數名第一批來台的外籍勞工搭建第二批來台勞工的工棚,因此,某種程度的與外籍勞工一起生活一個月。

  

「您在泰國一天的工資多少?」

「五十元到八十元。」(當時泰幣與台幣約等值)

「您到過別的國家嗎?」

「我們之中多數都到過新加坡、沙烏地阿拉伯…」

「台灣對您的待遇如何?」

泰籍勞工不約而同的翹起大拇指:「Very good!」

「生活起居方面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嗎?」

「希望增加一些廁所,我們好多人五點鐘就起來排隊,…排隊洗澡沒關係,排隊上廁所很難受;另外,天氣越來越熱,希望多一些電風扇。」

工棚完工之後,廁所增加至約十人一間、浴室十四人一間、電風扇四人一支,並依彼此先前約定,利用放假時間招待兩名工作特別優異的泰籍勞工,遊覽龍潭小人國及中正紀念堂。

相處一個月,筆者看到多數泰籍勞工是敦厚善良的。比如遊覽完中正紀念堂,因來不及回工地吃晚餐,便請他們吃一客一百元的「我家牛排」。他們食量大,吃完一客準備為他們再叫一客,結果他們說吃不下了,因為他們捨不得讓別人多花錢。

外籍勞工的工作細則中有一條規定:「雨衣、雨鞋由雇主視實際狀況發放新品,其間破損申請新購須繳回舊品。自負額50%,直接由薪資扣款。」

三、四月的天氣常有陰雨,當時工地的主要進度是地下室RC結構,雨衣很容易被鋼筋鉤破。於是外籍勞工們穿著破雨衣工作的情形每天有增加,他們甚至穿著大塑膠袋工作也不願意負擔50%申請新購-原來他們必須背著一身債務才能出國工作,在債務清償之前,他們不願意多花一塊錢